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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2020-08-21 17:40:28

故山归梦之画入道

故山归梦之画入道 瞻南北顾 著

连载中 周涯马良 冶艳小说 民国小说 女主爽文小说 励志小说

小说角色名是周涯马良的小说叫做《故山归梦之画入道》,这本书是作者瞻南北顾所编写的玄幻类小说,小说文笔极佳,良心作品。下面看精彩段落试读:冉冉孤生竹,结根泰山阿。我是一只活了五百年的青竹妖,于深山修炼成人,看到山下有个热闹的人间。那里花红柳绿,金银玉翠,有吃不尽的美酒美食,还有看不尽的公子姑娘。我走出深山,化为富贵的少年,算命的老头,流浪的乞丐,或酒馆里一身青布衫的说书人。终于,在某一日,寻到一个称心如意的少年郎。我将他带回深山,他却心怀天下,执意要做那人间相。可怜我的小相公,死在凯旋归朝的荒凉古道上。

精彩章节试读:

冉冉孤生竹,结根泰山阿。

我是一只活了五百年的青竹妖,于深山修炼成人,看到山下有个热闹的人间。

那里花红柳绿,金银玉翠,有吃不尽的美酒美食,还有看不尽的公子姑娘。

我走出深山,化为富贵的小姐,落魄的少年,算命的老头,流浪的乞丐,或酒馆里一身青布衫的说书人。

这般换着模样游戏人间,终于,在某一日,寻到一个称心如意的少年郎。

他生长于侯府的高墙深院,一张玉雕的脸,看谁都面无表情,长年端着一本书坐在窗前。有人走过,他不知,有猫趴在窗前,他也不看,只在初春时,院内的一朵海棠花开了,他才抬头瞧一眼。

我心里悄悄地想,你瞧,他生的那么好看,他的爹却不疼他,他的后母处心积虑要害他,一个侯府那么大,上上下下的人,都有意无意疏远他。不知哪一日,两个端着茶水的丫鬟自长廊走过,我侧耳听她们窃窃私语,才知道,这少年姓秦名冉,今十二岁,身患疾病,长年不治。

我变回一根青竹,日日守在他窗前。盼着有一日能瞧见他笑起来的模样,可他一直不笑,我将自己的枝叶折断,落在他脚下,他一手握着书,一手将竹叶捡起,苍白的脸上晕开春雪化水般的温柔,风一吹,我狠狠的颤了颤,未掉的竹叶吻上他的肩头。

这小公子照旧冷的像块冰,可冰遇见阳光也会化,他却不化。

后来,又发生了一些事,少年慢慢长大,我怕他死在这高墙深院,将他从人间带去那座草木不生,金玉遍地的浮玉山。

山上有个不知从多少年前便住在这里的混沌兽,世人将他形容的穷凶极恶,他却整日趴在我脚下,拖着一地口水,等我从人间带回的美酒肥肉。

我将秦冉小公子带来,他瞧着这个白玉捏成的小人儿,竟有些不知所措的局促。

后来的日子,便是一人,一妖,一兽,成天窝在一处,喝酒吃肉看星星,我用了几十年的法力化出漫天流星与他,流星落进他的眸子里,那样好看。

山中岁月多悠长,抵不住少年春笋般长大的脚步。

等他长大了,我将他送出浮玉山,他成了一代名相,只手撑开大楚十万里江山。

最后,他死在凯旋归朝的路上。

少年的名字被写在史册上。我走过寒风凌冽的奈何桥,趟过冰冷死寂的忘川河,赖在孟婆处几十年。

秦冉的魂魄于人间游荡几十年,还是那个眉目清澈疏离,一尘不染的模样。我躲在彼岸花从后,看他面无表情的喝下孟婆汤,忽然觉得,胸腔里那个空了五百年的地方,终于被这黄泉路边的寒风撕开一个口子,它们裹挟着什么东西,挤满了我整个胸腔。

竹本无心,从开始他就知道。

可他不知道,那个没有心的地方,如今已塞满了一个完完整整的他。

奈何桥的风永远清冷刺骨,吹的孟婆一张脸上褶皱深深,她微微弯着腰,站在驱忘台上,像送走无数个鬼魂一样,将我的秦郎送走。

“他下辈子,也是个苦命的。”孟婆摇了摇头,去迎接下一个鬼魂。

我道:“他的下辈子,还得是我的。”

我瞧见孟婆讳莫如深的表情,她欲言又止,随即挥了挥手,打发我走。

后来,我便时常想起孟婆布满褶皱的脸上,那个似笑非笑,看戏般的神情。尤其十几年后,当我藏身于一支毛笔,整日被那个叫周涯的人贴身放于袖中,却无法认认真真摸一摸他不同于秦郎的脸时,便忍不住想,有朝一日重回地府,定要将孟婆昼夜不息熬的汤,往忘川河中倒一倒才好。

这个姓周名涯的,便是我那苦命秦郎的后世。他懒散又不正经,丝毫不像我那个连数个流星都一本正经的书呆子,我的书呆子心怀天下,乃一世名相,可这姓周的平素拖着一身淡青袍子,只知道躺在门口晒太阳。他吃喝过活都靠我,可他只当我是个神物,却永远不会爱我。

他永远不会爱我,每每想到这里,我多想下一秒就从这支硬邦邦的笔杆中跳出来,好好的站在他面前,认认真真的瞧着他的眼睛,他的鼻子,他的嘴唇,然后,狠狠的吻上去。

他会不会害怕,会不会倒退一步,抬起眼看我,之后,喜欢上我。

可他画了一个小姑娘,那姑娘穿着一身黄色罗裙,一双眼睛,多像祝青啊。我心里酸涩,可又忍不住开心,孟婆那个活了几千年的老太婆曾说过,一个人如果深爱一个人,当他死了,投胎了,他会记得她的眼睛,梦里所梦,也是那个人的模样。他亲手画的姑娘,生了一双同我一样的眼,在他面前一蹦一跳的,便跳进他的怀里。我便想起五百年前初初修炼成形的自己,当时被热闹人间迷的晕头转向,到处是酒肉胭脂的香味,风比山上的风更轻,天也比山上的天更高。我渐渐喜欢独坐一处,摸着青铜酒杯繁复深刻的花纹,看着往来风流的公子姑娘们,脑袋是一出又一出七仙女与梁祝的好戏。

所以,你瞧,他还记得我,他将我的眼睛画给那个姑娘,那样好看。

浮玉山上长风吹过几十载,混沌兽不会变老,可他孤独了这么这么多年,在那个一笑晃人心神的妖怪同寡言清凉的少年离开之后。山上再没有金玉,草木青竹遍地,飞鸟于树上筑巢,春来秋往,不见故人来。

他只是隐约记得那个着一身翠色袍子,笑起来晃人心神的妖怪。他不记得人间的修罗战场,不记得来自三个国家的万万只鬼魂扑到他身上,啃噬他的血肉,可怜他好酒好肉养了千年,到最后却尸骨无存。

你瞧,人间哪个地方又打起来了,这次又是谁家的白袍郎,谁家的红衣将,在哪家的土地上用鲜血泼墨,绘出一个风光霁月的修罗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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